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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带你游英伦之二 -- 最爱伦敦 |
作者 :agnes
| 日期 : 2006-08-04 02:34 | 阅读数: 1479 |
When a man is tired of London, he is tired of life;for there is in London all that life can afford.
- Samuel Johnson
说伦敦是我最爱的城市,感觉上有点对不起我那可爱的故乡北京。事实上,我自己也说不清楚北京和伦敦更喜欢哪个。北京的亲切熟悉让我平静的同时又有点烦躁,所有的人和事物由于熟悉而遵循着某种惯性式的定律,改不了,跳不出; 伦敦让我兴奋,每每走出机场,呼吸到那潮湿,阴郁的空气,我就会迫不及待地想赶快投入其中。如果一定要搞清楚我对他们的感情,我想说:北京于我,是亲情;伦敦,是爱情。 其实第一次到伦敦的时候,我一点也不兴奋。我写信给家人说自己就像是在北京坐公共汽车到站下车一样自然的下了飞机。那天我拖着两只总重70公斤的箱子在大街上挪动(因为我实在是没有能力和箱子们一起“走”),磕磕巴巴的用英文和小旅店的老板讨价还价,把37英镑一天的房价压倒了25。去到超市用我从来不太经济的脑袋努力的想要记住哪些东西最便宜,结果是吃了若干天的片状面包。晚上睡在临街的房间,巴基斯坦店主那一口我根本听不懂的英文透过不隔音的墙板传过来,老觉得他们是在商量暗算我,无数次的从床上爬起来检查门是否锁好。 几天后我找到了固定的住处,由于在街上叫不到出租车,我把妈妈的叮嘱放在一旁上了陌生男子的车。他说10磅钱帮我连人带东西送到,到了以后他又说要20磅因为我的住所在四楼,我老老实实的如数给了他。我在伦敦的游荡生活在我确定了住处之后正式开始了。那时候,我天天拿着本地图游走在大街小巷。对于一个从小在北京那种正南正北分明的城市长大的人来说,伦敦的地形极具挑战性,迷路是经常的事儿。迷了路也没什么可惊慌的,抱着既来之责安之的态度继续我不折不扣的“瞎逛”。游荡中,我爱上了伦敦的一切,甚至被所有人诅咒的天气我也非常享受,总觉得没有了这些阴雨,伦敦怎么可能还是伦敦!?当时正值冬天,唯一让我不满的是天黑得太早了。尽管自认是勇敢之人,毕竟是在陌生的环境中,看到天快黑了,便紧赶慢赶的回到家,一看表,下午3点半!那漫长的傍晚真是不知该如何打发。伦敦的天气可谓瞬息万变,尤其是夏天的时候,一天之中经历两个季节实在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在伦敦当天气预报员估计是个非常清闲的工作,刮风下雨,晴天阴天,怎么报都准。也许是这种极端的天气变化的缘故,伦敦人的性格也充满了矛盾。压抑和颓废像是渗透在伦敦人骨子里一样挥不去甩不掉,而伦敦用极端的时尚与前卫宣泄着压抑。圣马丁学院和伦敦时装学院走出了无数名世界顶级设计大师;时装节和各种前卫的艺术展让人实在无法把这些作品和古板严肃的英国人联系在一起;走在Oxford Street, Regent Street,Bond Street等商业街上,街头时尚扑面而来;不时传来的英国流行歌曲载着愤怒和颓废一起飘入你的耳中,渗到你心里。 和北京的一切求新求变不同,伦敦是个以旧为荣的城市。20世纪末,北京正在一派欣欣向荣,日新月异的热闹景象中变成了一个四不象城市,伦敦刚巧满足了我所有对“过去”的向往和喜爱。对于那些埋怨伦敦太陈旧没有高楼大厦的人我嗤之以鼻,偏激的认为那都是乡下人的土观念。要知道我多希望北京依然是我儿时记忆中的那个沉稳严肃的北京,那些玻璃大高楼们让北京看起来是那么的轻浮。在伦敦,你总是可以听到人们用骄傲的声音炫耀他的某个老物件,丝毫不会为东西旧了而感到丢脸。我那副为了装斯文,用从外公那里讨来的眼镜框配的平光镜着实让我身价倍增。虚荣也好,肤浅也好,我真心真意的为能拥有一些“旧”东西而骄傲。 在伦敦生活的前几个月我几乎没有坐过公共汽车,伦敦地铁线路繁复又很脏,但是毕竟站点明确,不象公共汽车,根本就不标站名,只告诉你该车行使的大概方向,如果对地形不熟悉的话,远不如坐地铁来的踏实。那段时间,我对伦敦地下的状况远比地上的形式了解的多。会坐公共汽车了以后,生活又增添了新乐趣。红色的双层汽车是伦敦的标志之一,没有关闭的车门,低速行驶的时候,人们总是随意地跳上跳下,我也玩儿的很高兴。 伦敦虽然物价奇贵,有些方面却大方的紧。大英博物馆,国家美术馆等统统不要门票随便参观,是我等没钱有闲之人的最佳去处。后来我找到了工作有了收入,腰板便直了起来。伦敦西区那些曾经望而生畏的剧院,我终于可以踏进去看个究竟了。伦敦西区“遍地是剧院”,随便走过一栋建筑,抬眼一望,就是某某剧院,芭蕾,古典音乐会,歌剧,话剧,只要是你能想得出来的,这里都有。我最感兴趣的,莫过于音乐剧。第一次兴冲冲的买了票去看韦伯著名的“猫”(Cats)大失所望,除了最后那首脍炙人口的“memory”其他什么也没听懂看懂,感觉像是看了场抽象剧。好在我够执著,又跑去看“悲惨世界”(Les Miserable),从此一发不可收拾,辛苦钱流水般无怨无悔地献给了伦敦的剧院们。偶尔,我也会花上两三英镑去看个小剧场。在北京的时候我也看孟京辉,那应该算是很小剧场了吧?到了伦敦才发现,孟京辉那些简直称得上是大舞台了。我快乐的奔波于博物馆,画廊和剧院之间,怎么也想不通,这些曾经被我归为“高雅艺术”的东西,怎么就突然成了平民货? 虽说喜欢阴郁的伦敦,冬天的时候我基本上还是不出门的,因为通常要到中午才起床,收拾妥当,天也就快黑了。整日把自己锁在家中抱着小账本算账,算一个星期能挣多少钱,要花多少钱,一年下来能剩多少,什么时候能够学费。算到后来,感觉已经是一种病态了。我养了一只叫kiki的笨猫,用着它的名字和一个叫老树和扬帆的人聊天。天知道我那时候怎么有说不完的话,阴沉沉的天空下我热闹得说个不停,不愿面对的是我不承认的寂寞。 夏天一到,萎靡了一冬的精神因为暖暖的阳光而振奋了。5,6月份的伦敦,阳光明媚,晚上十点的天还是蒙蒙亮的。有时候我会穿着一件薄薄的羊毛衫,坐在午后的草地上读一本心爱的小说;又或者在黄昏的阳光下,喝一杯苦苦的咖啡,有一点点想家……偶尔,我会在自己营造的气氛中感动一下,然后再对着感动自嘲。夏天也是街头艺术家们挣大钱的好日子。通常他们会集中在Leicester Square和Covent Garden,吹拉弹唱,无所不有。我对一位当时也准备来伦敦的朋友说,最好来之前学个小把戏,我们也好在街头玩儿个杂耍。结果他改变主意留在了北京,而我也只好放弃了当一名“自由职业者”的愿望。闲来无事我经常在街头画家们的地段晃荡,倒不是因为多想看他们画画,而是我接到小道消息说那里有一个男孩子很喜欢我。我也弄不清楚是不是对他同样喜欢,但是我很愿意隔三差五的就花枝招展的在他面前出现一下。有一天,画家们生意惨淡很是无聊,我上前说与其闲着不如给我画一张像。我并不是很有耐心的人,我记得通常他们15分钟就可以画好,那是我可以承受的时间,不想那天我却足足坐了近两个小时,很累。他郑重其事的签上名字把画像送给我,回到家里我把它看了又看,发现我在他眼里原来是这么一个样子,以后就不再去了。 时间就这么被我晃过去了,到了第三个夏天,我自觉不能再这样游荡,该是认真地拿个文凭回家的时候了。数了数口袋中的银两,刨除学费,一年的生活费大概也还够应付。意志坚决的辞掉了工作,对着老板恶狠狠的发誓说打餐馆工的日子彻底到头了,他很高兴我做了这个决定,说他看过太多从此在餐馆生活下去的“学生”了。他甚至给了我一笔丰厚的告别费,本着意外之财一定要赶快花掉的原则,我订了四星级的酒店,一个人到巴塞罗那奢侈了一圈。那个夏天的另一件大事是我终于解决了那段纠缠多年的让我身心疲惫的恋情。9月份,我一身轻松的开始我真正意义上的校园生活。一年下来,文凭虽然到了手,我却并没有觉得是个多大的收获,反而觉得在街头游荡的那段日子更实在一些。我想,这过去的四年间,要不就是伦敦已经把我彻头彻尾的改变了,要不就是我身体内自由散漫的细胞在到了伦敦之后全活了,总之我从一个踌躇满志,积极进取的大好青年堕落成了一个有今天没明天的及时行乐者,还美其明曰“学会了生活”。 度过了在伦敦的最后一个夏天,我用剩下的钱买了张机票,分文不剩的收拾行装准备回家了。别人都是东西越来越多,我正好相反,70公斤的行李变成了30公斤。谢绝了朋友们的好意,就像当初一个人来到英国一样,一个人离开了。虽有不舍,但是我知道,无论我多么的热爱和眷恋着这座城市,伦敦也终将只能是我生命中最璀璨的一段恋情,当我想要停止漂泊的时候,我希望自己是生活在那个生我养我,有浓浓亲情环绕着的城市 - 北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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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agn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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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06-08-04 0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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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为什么,这篇文章我发得很紧张,一种暗恋某人被识破了的感觉。。。。。
为了不给大家造成困扰,背景有必要介绍一下:这篇文章说的并不是我现在的生活,而是我1997年底第一次来英国的时候,那时候我在伦敦。毕业后我回北京工作,现在是我第二次来英国,生活在巴斯。
因为实在不知道怎么描述伦敦好,那些著名的景点,无数的旅游书籍都有介绍,我没有必要再重复。想简单描述一下我那4年的伦敦生活,一开写才发现我真的只会啰里啰唆,没有概括总结的能力,也不知道能不能给大家一两个画面。无论如何,我的中心思想是,赫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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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flo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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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06-08-04 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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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s写的真是生动微妙,把伦敦象画册一样打开在我们的面前,一点也不觉得罗嗦,意犹未尽。我如果能象你这样游刃有余,我的游记就能多好多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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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老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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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06-08-04 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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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喜欢这篇文章啊,而且还提到了我的名字。
float你写的我也很喜欢,你不是用谦虚做借口以逃脱少写的责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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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流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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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06-08-04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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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独在国外闯荡很是历练人,也很容易触景生情,感时泪溅,恨别惊心。看到结尾部分仿佛像时《故乡的云》这首歌。这经历可是一笔受用终身的财富哦,agness怀里兜着财富要归来兮,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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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扬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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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06-08-04 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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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文章是sis所有作品里我最喜欢的一篇,因为我能感觉到你融入了自己深深的恋情。
那时你叫kiki,原来那是你猫的名字啊!
那时候蕤在国外,初次进英文聊天室是为了和他联络。没想到,网络后来竟然成了我生活的一部分,而且,在网络里,我有了你,老树,float等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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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城市骆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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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06-08-04 1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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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文章自然流畅,文字背后藏着作者深深的感情。很别致的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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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agn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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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06-08-04 1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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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oat快别谦虚了,你那个“下”什么时候出啊?我这还盼着呢。。。
老树大胆,居然批评杨斑竹!另外,我不是没自信,拿你们二位斑竹的大名吸引眼球呢嘛。。
流云,我实在不是那么细腻的人,“触景生情,感时泪溅,恨别惊心”这等感触跟我都不太熟。只是一想到我人生中最好的四年时光都交待给了伦敦,不知道是幸福啊,还是亏了,呵呵
扬帆和骆驼,我不太会表达感情,每次都很笨拙,赫赫。。。全当是我感情朴实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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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扬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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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06-08-04 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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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文章中有许多东西可以扩展写出动人的文字呢,比如,和街头画家的故事:)
因为大家都喜欢,所以,本斑将此文隆重推出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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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易北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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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06-08-04 2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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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梢有不同意见,觉得描写巴斯城的那篇最美,当然agness的游记都可爱,但这篇描写的对象是巨无霸,太大了看不大清楚,不知作者是否同意?
老树很少来,是工作辛苦吧?请保重.
float,听扬帆说,你是博士后,这是正团还是厅局级?还有,听说博士后就是博士毕业后找不到婆家只好找个临时地方栖身,等待别人把自己接走.这种尴尬境地的博士就叫博士后,对吗?以上问题要耐心给兄长解答,不许呜呜叫(河马生气的样子).
紫草,别担心,你这样的才女会有人器重,还会有骑士追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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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agn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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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06-08-04 2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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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同意!!易北河,我本来是雄心勃勃想把我这4年生活浓缩一下,写起来才发现功力差得太远,估计还是如杨斑竹所说,把这些拆成一个个小故事比较适合我目前的能力。。。这项工作有空的时候再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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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快乐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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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06-08-05 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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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归 海归 祖国盼你们海归!…………………………
牛人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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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endl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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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06-08-05 2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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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喜欢这篇文章,只是觉得这不是游记了,题目去掉“带你游英伦”而直接使用“最爱伦敦”更符合文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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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agn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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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06-08-07 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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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者,我这就奔着当海带去了。。。。。endless,我就招了吧,我本意不是想把伦敦的特点和我的生活结合在一起嘛,结果,结果。。。。。。我要闭门修炼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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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flo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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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06-08-08 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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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北河,我现在不是那个呜呜的河马了~博士后之为后,应该是你所说的,找不着工作,“候”在缺补等着朝廷赏个差事混口饭吃?
agness,我可不太谦虚,否则这里哪能有这么多的水啊。看的出来你真是喜欢伦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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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agn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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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06-08-09 0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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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oat,是啊,非常喜欢伦敦,关键是比较适合我这种懒散之人。我要是能发达了,以后就每年到伦敦过夏天。。。。。估计这属于白日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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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老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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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06-08-09 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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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欣赏agness的不义之财赶快花掉的原则,什么时候我才有机会坚持这个原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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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扬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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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06-08-09 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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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树,人家agness得的可不是“不义之财”,只是“意外之财”啊!“意外之财”要赶紧花掉是当然的,而“不义之财”,该是“不可取之”才是哦!^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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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梅贝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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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06-08-09 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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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生动的文章,看过后,改变了伦敦在我心中的一贯的形象。我没有去过那里,只是知道那里的雾很大,终日弥漫在雾中的城市是怎样一幅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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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volcano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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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07-06-01 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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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美的文章啊。。。恨自己为什么没有在agness推荐这个论坛之初就闯进来呢。未来得及拜读所有,只是根据标题和前几个段落的草读,而点击进入的。太美了!一幅幅支离的画面,我用泪珠把它串起来,挂起来吧,当作珠帘,摇拽在我们最美好的年华。曾经几度和你一样怀疑过把花骨朵般的季节扔在海外,是不是件很愚蠢的事情,可答案总是在问题出口的时候变得无比的坚定。不,这是我无形的财富,下半辈子还得靠这些慢慢凝结成形呢,呵呵,我是典型属鸭子的,肉烂嘴不烂。继续抒我的情--曾经以为自己病了,不知道是不是顽疾,该下点什么药治疗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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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agn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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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07-06-01 0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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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各位,来了个捧臭脚的。。。
但是火山小姐,请你有点重点,我是让你来看我泰国游记的,想说您那一个月的泰国生活应该能给点建议,可你怎么压根不抻这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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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扬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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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07-06-01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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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这位火山小姐就是agness的好朋友JESSE啊。久仰久仰,欢迎光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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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agn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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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07-06-01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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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帆误会了,Jessie很文静,火山很闹腾,不是同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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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volcano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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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07-06-01 2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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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agnes:提提,这就提,进了桃花园,眼睛有点忙不过来,你容我个空啊,昨天看你的帖子熬到4:30am呢。JASPAL这个牌子的确好,是不是扒日本的style啊,猪肉我倒是吃过,就是还没去过日本,not yet了。洗白白,等我去了好好闹闹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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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volcano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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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07-06-01 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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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扬帆,认错人了,不怕,反正你是热烈了,收不回来了,迎谁不是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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