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信息
梅贝林
落于:广东省
博文:153篇
网站积分:1477
|
[原创]雅麦 |
作者 :梅贝林
| 日期 : 2006-07-21 15:44 | 阅读数: 419 |
雅麦自述———
我的名字是我妈妈取的,她说,女孩子就应该高雅一点,于是我的名字里便有了一个‘雅’字。 在我19岁那年,我动心了,遇到了一个大我六岁的男孩,他那年二十五岁,正值风华正茂,而我,却正值豆蔻年华。 可是爱情来得就是如此之快,我爱他到了不可自己的地步,甚至愿意为他去做任何事情,哪怕跟爸妈反目。 我从小到大都受着良好的教育,没有做过什么出格的事情,所以,当然跟爸妈吵架的时候,妈妈气哭了,可是我是一个外柔内刚的人,我要选择我的真爱。 我一直向往着白雪公主和白马王子的生活。 或许古代的也可以,男耕女织。 可是当我离开家后,我发现一切跟我想的不一样。没有钱,什么也干不了。 他把我带到了另一个陌生的城市,什么都不一样。 新生活刚开始的时候,很苦,但是我爱他,我不在乎,就算一起吃窝窝头我也吃得下。 后来,生活慢慢的变好,我们开始拥有了第一家店,生意很红火,他也很忙,时间似乎永远也不够用似的。 在我们开第一家分店的时候,就准备结婚了。 那年我二十三岁,他二十九岁,男人三十而立,先成家后立业,可是我们却是先立业后成家。 那年,我知道我自己要成家了,就给爸妈打了一个电话,出来四年了,都没给家里打过一通电话,我一直在责怪爸爸妈妈,可是现在,不管是什么仇恨总也得解开吧。 接通电话后,妈妈告诉我说,爸爸死了。 我听了,全身麻木了,才四年,怎么会变成这样子? 我问,怎么死的。 妈妈说,车祸。 我泣不成声,不管爸爸曾经多么反对我和他的事情,但是毕竟天下父母心,爸爸是为我好啊。可是,在我要结婚的时候,却让我这么的不能接受。说,妈妈,对不起,四年来,我不该对家里不管不问。 妈妈说,雅麦,回来吧,妈妈需要你。 我含沮的说了一个字‘好’ 当我把这个消息告诉他的时候,他吃了一惊,他说,我把请柬都发出去了,你这样一走了之算什么?这是关乎我的声誉问题。 我说,那我爸爸死了又算什么?身为子女的,难道不该回去陪伴一下吗? 他说,那就不能我们先结婚再回去吗? 我说,我现在没有心情结婚,爸爸死了,女儿却在大办喜事,这算哪门子的事? 他生气了,这么说你是不想和我结婚? 我也火了,我没有说不想和你结婚,我要是不想和你结婚我就不会跟着你这么久。 这是我和他交往以来,第一次吵架吵得这么激烈。 再后来,固执的我还是回家了,他到机场去送我,他说,生意太忙了,不能陪我一起去。 我一句话都没有说,我不知道是因为爸爸的离去还是因为别的什么,毫无心情。 坐在飞机上,听着一声轰鸣响起。 闭上眼睛,我以为我可以坚强起来,可是爸爸却不在了,我不能想像,爸爸死的时候身边没有我会是什么样子。 见到妈妈,妈妈比四年前老了很多,家中很冷清,爸爸不在了,就妈妈一个人。 晚上,他打电话给我,说,婚礼会如期举行,只是会让另一个女孩‘代替’我,只是‘代替’。 我平静的说,在你心目中,名声比任何都重要,是吗? 他说,雅麦,你听我说,我很无奈,你要知道,我对你的心永不变。 我再也压制不住怒火了,你别再说了!在你看来,名声比我重要的多,我的爸爸不在了,你却硬要我举行婚礼,你到底有没有把我当成你心中的最爱? 他平静的说,雅麦,我等你,两天后,如果你回来的话,我们就举行婚礼。 我反问,要是不呢? 他叹了一口气,那么,我会成为别人的老公。 我生气的挂断了手机,关了机,把电池取下来,扔到很远很远,去死吧! NOKIA的电池只有一个,扔掉电池等于扔掉了手机。 什么意思?我不回去,他就娶别人? 这是他曾经的诺言吗? 我是一个传统的女人,虽然没有古代的从一而终,和相夫教子,但是我不希望我的恋情不疾而终。 只是,孤单的妈妈,女儿还能陪你吗? 我的他,是否真的要扔下我? 第二天,他打电话到我家,他说,雅麦,让你跟了我四年,我什么都没有给你。 我说,没什么,只要我们有爱就足够了。 他说,雅麦,我只想把事业做大,一个男人没有事业比让他死更加的难受,你知道吗? 我说,我没有让你不要事业。 他说,但是你不能让我的事业更上一层楼。 我说,你给我说清楚。 他说,我把一切都丢给命运,我说过,你回来,我就是你老公,你不回来,我就是别人的老公了。我爱你,但是我也爱事业。 我大声叫着,你去死吧,去死吧。 他怎么不知道,在这个时候,在我脆弱的时候,我是需要他的陪伴,而不是他的威胁。 (菠萝,我并不想证明什么,也不想证明我失失了四年的宝贵时间有多么的委屈,只是我不喜欢不守诺言的人。 我对雅麦说,有人说过,没有人是故意要变心的,他爱你的时候是真的爱你,不爱你的时候也是真的不爱你了。这句话就挺好的,没有必要陷在一段感情里,好男人不该让心爱的女人受一点点伤,所以,你选择离开他,是对的。 你当时才二十三岁而已。 雅麦笑笑) 两天后,我还没有到他那里,他的婚礼就举行完了,亲朋好友们在那里争相祝福。而我却…… 我为什么要过去?明明知道他已经不再那么爱我了,我就不该再去了。只是感情是这个世界上最坚贞的东西。但是我却忘了,它同时也不可靠。 我离开了他。 因为他已经有了家。 他给了一间店我,就是我和他一起开的那家店。 四年的感情说散就散,王菲的歌真是唱到心头去了《容易受伤的女人》 现在,我开着那家店,没事去泡泡酒巴,日子洒脱又自在。只是一想起他,我就一阵抽痛。
记录者:菠萝
|
|
回复人:兰亭
|
回复时间:2006-07-21 19:22
|
以前,我相信爱情是永恒的,而今,我更相信亲情才是永恒的!
好在,大部分爱情随着时光的流失后转化为亲情,多少也是一种安慰吧。
|
|
回复人:endless
|
回复时间:2006-07-22 10:28
|
故事如泣如诉,但男主人公似乎有点莫名其妙,太不通情达理了。
|
|
回复人:falcon
|
回复时间:2006-07-22 11:08
|
也许我太现实了一点,不过对于永恒的爱情这样的说法我是一直没有认同感。
我觉得没有什么是永恒的,大概是负面的例子听得,看得太多了吧。找不到可以令我信服的证据说爱情是象文学作品里力图推销的那么美的。
或者爱情就象是月亮,在激素喷涌的阳光下倒也漂亮,可是事实上依然是密布环形山的伤痕累累的样子,只是看上去很美而已。
所以成功的夫妻就是能在尽可能短的时间里消灭爱情,以亲情取而代之。不这样的,多半完蛋。
|
|
回复人:梅贝林
|
回复时间:2006-07-22 22:27
|
男主人公和雅麦分开,就是因为雅麦不能给他事业上更大的帮助,男人总是不够珍惜在自己身边的人。
刚才写了一篇《自说》,同事却说,有点像怨妇的口吻,哈哈,说的我都,不想再写爱情这个东西了。自己总是编来编去,却总也编不出完美的爱情。
|
|
回复人:紫草
|
回复时间:2006-07-23 12:33
|
其实好像也没什么不寻常的.
男生对爱情,本来就放在很后面.
有时候自己都不知道是不是爱.怎样是爱.
当然,其实草~本没有发言权,西西~,到现在自己都没遇到过爱情的样子.纯粹道听途说罢了.
木屋的男生们可千万别扁我哟~
|
|
回复人:扬帆
|
回复时间:2006-07-23 14:23
|
“男人”有可能把爱情放在后面,但“男生”却不是这样。在学生时代,我一直以为男生比女生更为痴情。
|
|
回复人:梅贝林
|
回复时间:2006-07-23 15:27
|
或许有的时候,男生真的比女生更痴情,但是如果当男生成为男人之后,或许一切,可能变质。
|
|
回复人:falcon
|
回复时间:2006-07-23 16:22
|
痴情必被无情伤,男生只有学会在情感上保护自己,才能成为男人。不被理智牢牢控制住的激情是危险的。
|
|
回复人:梅贝林
|
回复时间:2006-07-24 09:01
|
爱情真的是一个很难理解的东西,有时候渴盼却又恐惧它。
|
|
回复人:易北河
|
回复时间:2006-07-24 17:47
|
这姑娘写了大量好看的东西,你像巴尔扎克那样拉着窗帘昼夜不停地写吗?有酒瓶子在一边?
|
|
回复人:梅贝林
|
回复时间:2006-07-24 18:21
|
呵呵,我可没有酒瓶子在旁边,如果我有一台私人电脑,我肯定会写好多好多的。
|
|
回复人:梅贝林
|
回复时间:2006-07-24 18:22
|
爱情这个东西,我就是纸上谈兵,但是如果真的让我碰上了,我想我未必有我小说中的女主角般勇敢。
|
|
回复人:梅贝林
|
回复时间:2006-07-27 11:13
|
这篇,是我的一个表姐的故事,当初的她爱着表姐夫,死去活来,不惜与姨父决裂,以前经常在报纸上看到此类的报导,真没有想到,自己居然还能碰到。想想表姐,究竟是什么推动了它当初那么不顾一切的爱上那个快要成为我表姐夫的男人?
|
|
回复人:茶叶末末
|
回复时间:2006-08-06 00:10
|
感觉怎么有点怪怪的。不过,纯属个人感觉而已,不妥之处,望见谅。
|
|
回复人:梅贝林
|
回复时间:2006-08-07 9:22
|
|
|